已经不用多言。劳森连续扒了好几口米饭才放慢了节奏,目光又转向了另一碗鱼汤。

    现在他的味觉与兴趣已经被一份烩饭调动到了最大,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对面的艾里斯,只顾着埋头品尝。

    这份鱼汤使用的鱼肉也不是什么昂贵的食材,汤也不是精心熬煮出来的奶白鱼汤,但和烩饭一样,只要一进嘴中,就能打破人们对它的全部偏见。

    切得薄薄的鱼肉没有一根鱼刺,入口即溶。首先感受到的是独属于鱼肉的软滑香嫩,其次是汤中特殊的酸辣味道。

    辣,而不是辛辣,是一种令人额头冒汗的滚热爽意。而这酸味也恰到好处,不会让人酸得皱脸,却能最大程度地刺激人的唾液快速分泌。直到把鱼肉咽进肚子里,这股叫人痛快的滋味还留在口腔里,持续地刺激食欲。

    劳森明明已经吃了大半烩饭,四只大虾吃了三只,按理来说,肚子已经达到九分饱了。但在吃下这口鱼肉后,劳森的肚子却又响亮地大叫了一声。

    这也太下饭了!劳森简直哭出声来。什么叫民间不知名的美食?这就是真正值得他们杂志推荐的美食啊!他多久没有吃得这么失态过了?

    厨房餐桌上方,暖黄的灯光温柔地洒落下来。打开的窗户外,一轮大红的太阳终于脱下刺眼的外袍,允许人眼直视,为厨房更添温馨。

    艾里斯见劳森终于有空抬头了——虽然嘴里还塞着最后一口米饭,便浅笑了笑,递给了他一个圆口玻璃杯,里头是浅蓝色渐变、泛着小小气泡的清澈液体。

    劳森连忙用力咀嚼,彻底相信了艾里斯的水平,对他给的一切食物都充满了信任。

    果然不负期待。劳森眼前一亮。清凉的饮料舒缓了他吃得过快被烫到的口腔。微弱的碳酸刺激感恰到好处,不会给吃过辣的舌头带来负担。一种属于浆果的清甜在唇齿间留下了清新的香气,体贴地驱散了嘴里吃过海鲜的不雅气息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?”他问道。

    “自制的气泡水罢了。”

    劳森已经顾不上自己作为美食专家的矜持了,两手向前一抓,握住艾里斯的手动情地恳求:“请务必接受我的采访,我用我多年经营的名声担保,一定要让这家店上我们杂志!”

    艾里斯不动声色地抽回了手,“可您还没有尝过我们店里的菜品呢?这只是我们的工作餐,不管是材料还是耗费的功夫都——”

    劳森用力摇了摇头,“当然,我写入稿子里的内容,还是您对外出售的菜肴。但我已经充分体会了您的厨艺。”

    “和您说句实话,一开始我还觉得您家店子外火热的情况是刻意营销的结果,但现在我相信他们都是真客人了。一家食客们愿意常年排队回购的店子,一定不会令人失望!”

    “……好吧。”艾里斯道,“那就谢谢您了。明天晚上有时间的话,还请您过来一趟。我会专门给您留下食材的。”